历城县二隶 [1] ,奉邑令韩承宣命 [2] ,营干他郡 [3] ,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城快皂 [4] ,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 [5] 。”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 [6] 。”隶问:“公文何事?”答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 [7] 。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岁除 [8] ,恐罹于难 [9] ,迟留恐贻谴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 [10] ,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1] 历城县:清属济南府,位于济南市区东南部,现为济南历城区。
[2] 韩承宣:字长卿,蒲州人。崇祯七年(1634)进士,曾任山东淄川县知县,后调任历城县。见光绪《山东通志·职官志》。《钦定胜朝殉节诸臣录》卷六:“历城知县韩承宣,蒲州人,大学士孙。崇祯十一年,济南破,与妻妾同死。”营干:办事,办公。
[4] 快皂:捕快。旧时州县地方担任缉捕的役卒。殊昧生平:从来不认识。昧,暗。
[6] 东岳:泰山东岳大帝。民间传说东岳大帝掌管世人生死祸福。正朔:正月初一。“正”和“朔”分别为一年和一月的开始。
[8] 岁除:年终的一天,除夕。罹(lí):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