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商人集团。以居于徽州(今安徽歙县、黟县及江西婺源一带)而得名。又名新安商人、歙商、休宁商、黟商、婺源商等。大致起源于宋代,明清时期发展到与西南并雄,成为当时主要的商业资本集团之一。
徽州地处皖南山区,人烟稠密,但山多地少,赋税徭役苛重,致居民生计艰难,不得不外出经营工商业谋生。其地物产丰富,纸、茶、木器、漆器、陶瓷器、砚、笔等均为驰名国内外的商品。这些丰富的土特产使徽商可以与各地互通有无,为徽州商业资本的活动提供了物质条件。此外,徽州位于东南重要经济区苏浙地区的中心,交通便利,也有利于徽人从事商业活动。
徽商的主要活动范围在长江流域,沿江各地区有“无徽不成镇”之谚。此外,其商业活动还到达山东、河南、陕西、河北、辽东、广东、福建等地,以及一些边疆海岛和少数民族地区,有的甚至营商海外。如著名的海寇首领商人王直即为其中之一。徽商经营的行业十分广泛,以盐业为最重要。明清时期江淮和浙海食盐的贩卖,几为徽商所垄断,粮食、茶叶、木材、典当、棉布、丝织品、陶瓷、书籍、墨砚以及仓库旅馆业和海外贸易等,徽商亦插足其间。有的还兼营行商、坐贾、牙行,一人兼营数种行业。此外,徽商也兼营金融业务,接受存款,因此资金比较充足。加上有较好的商业道德,其经营范围和资本积累均有显著发展。明中叶至清代前中期,不少徽商富比王侯,资产以百万甚至千万计。
明清时期,工商业发达。徽商经营商业比购买土地、收取地租更为有利。因而徽州商业资本在一定程度上开始摆脱传统的商业资本与土地资本相结合的道路,不少富商因经商盈利而移居他乡,并投资于铁冶、浆染以及陶瓷等业。但这一商人集团又带有其自身结构的严重落后性。徽商以殖盐为第一生业,而盐又是封建国家的专卖商品。因此,从明代中叶起,他们已成为豪富特权商人,与封建官府勾结密切,随着封建专制政府对工商业的限制和压迫的加剧,为取得官僚政治的庇护,徽州商人也日趋缙绅化,其商业资本亦日益成为国家财政的尾闾。他们虽为此耗费大量资金,但由于托庇于官僚政治,也有利于攫取超额利润。这也是徽商易于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之一。徽商还带有浓厚的地域性和家族性。其资本宗族合伙,活动亦往往是全乡经营、集团移徙,且热衷于创办同乡会或会馆等,以保护本地区商人的利益。其积蓄往往用于乡里的慈善事业。如修桥筑路、建祠盖府、置买学田义田等,以光宗耀祖。这又助长了乡族势力的发展。徽州商业资本同时还带有严重的寄生性和野蛮性。他们广泛经营典当业,发放子母钱,进行高利贷盘剥。还役使众多的僮仆、伴当,这些人有的经营商业,有的护院保镖,对扩大徽商资本起了较大作用。
清代中期之后,随着清王朝的政治和财政危机的加深,徽州缙绅势力减弱,徽商因失去政治庇护而逐渐衰落。
布号
明清时期商人为购销棉花和布匹、组织棉纺织生产而设立的牙行式的行业。明代前期,封建政府出于财政的需要,鼓励并强制各地从事棉花生产,使棉花的种植和棉纺织手工业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江南一带植棉业和棉纺织业最为发达,当时所生产的棉布、棉纱有相当部分作为商品投向市场。促使棉花和棉纺织品贸易活动也随之发展,许多地区出现了从事棉花、棉纱、棉布购销活动的市场和商人。这些商人大多在距农家较近的乡村市镇上设立棉花布号,松江的枫泾、朱泾等市镇,棉花布号多达数百家。
明代中叶至清代中叶,随着棉花种植和棉纺织业以及商品交换的进一步发展,江南地区的一些棉花布号所经营的业务,已不限于棉布的收购,还逐渐地起着组织生产的作用。一些棉花布号从事包买活动,他们付出棉花等原料,组织农民个体小生产者进行纺织生产,产品由其收购,从而直接控制了棉纺织品的生产者。此外,有些棉花布号已开始经营收购棉花、组织漂布、染布以至发卖运销等一系列业务,拥有相当数量的雇佣劳动者从事棉布的加工生产。其生产关系和方式已接近于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形态。尽管这一时期江南地区棉花布号的经营活动有新因素的出现,但因封建制度的束缚,发展仍极缓慢。
鸦片战争以后,中国传统的棉手工纺织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西方机织棉布的内销,使传统的棉纺织业受到沉重打击,棉花布号也一度趋于衰落。但外国资本主义的侵入中国,对于中国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又起着分化瓦解作用,促进了中国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使继续存在的手工棉纺织业加速了向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转化。特别是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棉织品进口量大大减少,中国的手工棉纺织业又有较大的复兴,布号有较快的增加。在从事包买商活动和组织工场手工业劳动方面,其资本主义生产形式比鸦片战争以前表现得更为明显。